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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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发布人: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时间:2023-06-07 点击次数:2287 次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
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第一条 评审依据和目的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是依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通则)》制定的施工技术专项奖项,旨在进一步鼓励我省广大施工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水平, 推进我省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申报和评审细则的内容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奖项的评选原则、评审工作组织、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程序和奖励均见《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通则)》;本细则说明评选内容、评选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评审时间和评审标准。
第三条 评选内容和奖项分类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以近两年内竣(交)工的我省工程施工项目为评选对象,对工程项目的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创新与成果、施工质量和安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分为以下四类:
1、建筑工程类
2、市政公用工程类
3、公路铁路工程类
4、水利港航及其它工程类
第四条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者填写《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工程施工)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经申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特殊项目的专业分包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书中应注明项目主要完成人员,说明各人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排名顺序以申报书上填写顺序为准;申报一等奖可填报十人,申报二等奖可填报八人,申报三等奖可填报五人。
3、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竣(交)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3)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创新总结;
(4)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5)新技术应用的关键施工过程彩色照片各两张;
(6)与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创新相关的建筑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复印件;
(7)其他相关文件(已获奖励、自主研发的新技术的认定证明等)。
4、以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完整电子版及各文件的扫描件一份(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
第五条 申报时间
本奖项一般在奇数年评选。
申报材料应于各专项奖评奖年度的8月4日前报送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第六条 评审标准
1、一等奖:
(1)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米以上;不便于计算面积的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2)工程施工技术含量高、总体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或行业新技术不少于6大项、15子项,自主技术创新成果不少于3项,获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
(3)应用新技术在缩短工期、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程质量方面起到明显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二等奖:
(1)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米以上;不便于计算面积的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
(2)工程施工技术含量较高、总体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或行业新技术不少于5大项、10子项,自主技术创新成果不少于1项,获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
(3)应用新技术在缩短工期、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程质量方面起到明显作用,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三等奖:
(1)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上;不便于计算面积的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
(2)工程施工技术含量较高、总体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或行业新技术不少于4大项、8子项;
(3)项目应用新技术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