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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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发布人: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时间:2023-06-07   点击次数:1157 次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
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第一条 评审依据和目的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是依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通则)》制定的建筑设计专项奖项,旨在进一步鼓励我省广大建筑师的创作热情,提高建筑方案设计水平, 推进我省建筑设计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条 申报和评审细则的内容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奖项的评选原则、评审工作组织、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程序和奖励均见《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通则)》,本细则说明评选内容、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评审标准等。
第三条 评选内容和奖项分类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分为以下五类:
1.公共建筑
2.居住建筑
3.工业建筑(进行生产活动的工业厂房和构筑物)
4.既有建筑改造与保护利用
5.城市设计
第四条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者填写《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五届创新奖(建筑)申报书

》(以下简称“申报书”),经申报者所在单位(或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书中应注明设计主创人员,说明各人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排名顺序以申报书上填写顺序为准;主创人员一般不宜超过3人,大型项目不宜超过5 人,超大型项目不宜超过8 人。
3.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既有建筑改造与保护利用、城市设计两个奖项的申报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评审意见)。
(3)项目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承诺
(4)其他相关文件(已获奖励、专项技术成果认定证明,合作单位证明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A4文本.
(5) 项目设计文本;
a、说明设计概况、设计思想及特点的设计概要,限800字以内;
b、说明设计意图的主要图纸(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
c、提供能反映建筑物造型的彩色图片;
d、文本装订成册A3一套,任何部分都不可出现设计单位或人员信息;
(6)作品展板(A1竖版)1-2张。
4.以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完整电子版及各文件的扫描件一份(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
第五条 申报时间
    本奖项一般在奇数年评选。
    申报材料应于各专项奖评奖年度的8月4日前报送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第六条 评审标准
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精神,保障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并依据下述评审标准综合评定:
1)设计创意
2)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3)地域文化特色
4)综合效益(社会、文化、环境等)
5)技术创新

1.一等奖项目
在该领域设计中,项目在设计创意等五个方面在全省同类项目设计中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国同期水平。

2.二等奖项目
在该领域设计中,项目在设计创意等五个方面在全省同类项目设计中居领先水平。

3.三等奖项目
在该领域设计中,项目在设计创意等五个方面在全省同类项目设计中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