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结构工程) 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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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结构工程) 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发布人: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时间:2023-06-07   点击次数:1637 次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结构工程)
申报及评审细则(试行)
第一条 评审依据和目的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结构工程)是依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通则)》制定的结构工程设计专项奖项,旨在进一步鼓励我省广大结构工程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提高结构工程设计水平, 推进我省结构工程设计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条 申报和评审细则的内容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结构工程)奖项的评选原则、评审工作组织、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程序和奖励均见《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通则)》,本细则说明评选内容、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评审标准等。
第三条 评选内容和奖项分类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结构工程)分为以下两类:
1、新建建筑和构筑物类;
2、既有建筑和构筑物的加固与改扩建类。
结构用材和体系类别不限。鼓励采用组合结构、钢结构、竹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体系等工程。
第四条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者填写《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专业)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经申报者所在单位(或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表中应注明主要设计人员,说明各人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排名顺序以申报书上填写顺序为准;主要设计人员一般不宜超过5 人,大型项目不宜超过8 人,超大型项目不宜超过10 人。
3、附件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专家鉴定意见)。
(3)反映申报项目设计意图和工程情况的图纸和设计说明(结构设计总说明、结构平面图、重要的结构构件或节点祥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图纸等);
(4)反映结构特点的照片、结构试验报告、结构计算书、鉴定评审意见;
(5)项目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承诺;
(6)其他相关文件(已获奖励、专项技术成果认定证明,合作单位证明等)。
(7)以上装订成A3文本。
4、以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完整电子版及各文件的扫描件一份(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
第五条 申报时间
    本奖项一般在奇数年评选。
    申报材料应于各专项奖评奖年度的8月4日前报送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第六条 评审标准
参考:1.一等奖项目
在工程建设中解决了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对工程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大贡献;
能够运用住建部十项新技术(2016)中的3项以上,或运用具有公认独创性的专有技术(如:国家专利)2项,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对推动工程设计行业的科技发展具有导向性影响;
项目技术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二等奖项目
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对工程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大贡献;
能够运用住建部十项新技术(2016)中的2项以上,或运用具有公认独创性的专有技术(如:国家专利)1项,单体建筑面积7千平米以上,对推动工程设计行业的科技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项目技术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3.三等奖项目
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技术难题,对工程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贡献;
能够运用住建部十项新技术(2016)中的1项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千平米以上,对推动工程设计行业的科技发展具有一定影响;
项目技术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