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在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省建筑师负责制工作。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的通行做法,以建筑师为责任主体,受建设单位委托,从设计、施工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甚至包括使用质保期,全权履行建设单位赋予的权利,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工程交付建设单位。标准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涵盖三大内容: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质保跟踪。
学会理事长左玉琅向与会人员介绍了6月28日建筑师负责制上海试点交流会的情况,包括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省建筑师负责制如何结合省情和地方特色开展工作。大家肯定了建筑师负责制的发展方向,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这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学会党建指导员江冰要求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认真研究建筑师负责制,结合同行的经验,积极探讨人才培养、项目建筑师资格考核与认定、建筑师负责制推行措施等系列工作,为对接国际管理惯例、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市场发展做出积极的尝试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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