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社团,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51号令)以及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20〕36号),决定在全省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相关技术人员。
二、专家条件
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意见后报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直、省属、中央驻皖单位可直接报我厅。
(三)设区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我厅标准定额处。
四、其他事项
(一)请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申报。
(二)专家管理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翟苇航 电话:0551-62871534
邮箱:ahszjtxf@163.com
地址: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815室(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