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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征集第二批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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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征集第二批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人: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时间:2021-05-06   点击次数:891 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社团,各有关单位、规划局、园林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会、学会:

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的技术支撑力量,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现开展第二批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征集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专家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要求

(一)热爱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熟悉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和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状况,具备标准员职业能力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调研、分析、评价能力。

(三)工程建设行业内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有突出工作业绩,得到相关部门奖励或认可。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与权益

(一)根据工程建设技术与标准化发展方向,提出建立健全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参与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项目的立项、编制、审查、复审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解释咨询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与回复等工作。

(四)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评估工作。对实施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进行评估;对执行标准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环境效果进行评估。

(五)专家库专家及所在单位参与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属于科技成果,将纳入安徽省建设科学技术奖、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奖范围,并作为单位业绩考核和个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

(六)优先推荐专家库专家及其所在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七)按规定获取从事相关活动的工作报酬。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二)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表。

(五)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推荐表内贴1张,另交1张贴于推荐表第1页空白处)。

四、推荐程序及专家管理

窗体顶端

个人自愿申请,填写《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可通过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省各协(学)会等部门推荐,推荐单位汇总并填写《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1531日前将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报送我厅标准定额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及盖章的纸质扫描后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后向社会公布,并对入库专家颁发专家聘任证书,从事相关活动。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审制度,初始聘期为两年,每两年年底进行年审,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部门、标委会可根据专家工作表现提出意见建议,称职者期满后可获续聘,不称职者有权提前解聘,取消其专家库专家资格。专家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到期满的也可自愿提前提出请辞。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动员本单位、地区、行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沛

话:0551-62871534(含传真)

箱:810108066@qq.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815

编:230091

附件:1.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

1.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