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通则)(试行)》和《关于开展“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五届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建学字[2023] 20号),学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五届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拟获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日期为2023年9月5日-9月1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信函投诉的,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