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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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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时间:2019-09-09   点击次数:523 次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促进学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按照《安徽省科协所属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科协将定期对所属省级学会进行综合能力评价,引导学会不断提升思想引领力、创新支撑力、决策咨询力、自身发展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贡献力量。现将开展2019年度省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保障能力、学术发展能力、智库建设能力、科学普及能力、学会改革创新工作以及参与完成省科协部署的工作任务情况等。
二、评价方式
评价工作采取能力评价与工作考核相结合、量化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学会登录省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平台系统填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经学会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到省科协。省科协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打分、信息核查等工作。省科协对省级学会参与完成省科协部署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打分。
三、组织实施
1.省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工作由学会部会同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2.按照《安徽省科协所属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评价工作。
四、时间安排
1.8月中旬启动评价工作,学会可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于9月15日前完成提交工作。过期未提交,视为未参与评价。
2.9月30日前,完成公示核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省级学会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填报工作,按照省科协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评价工作,未参加评价工作的学会,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省科协支持项目。
2.各省级学会要仔细阅读填报内容、准确把握填报要求,防止错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
3.各省级学会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有关材料,学会填报信息未按时提交视为未参与评价;请按照要求配合做好信息核查等工作。
4.评价结果作为省科协打造学术与科技服务、科技创新智库、科普等特色学会,培育示范学会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学会平台登录
联 系 人:刘卫华    联系电话:0551-62674589
学会评级申报
联 系 人:赵  锋    联系电话:0551-65797822


附件:

1. 安徽省科协所属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安徽省科协所属学会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表(试行)
3.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