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征集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关于征集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   发布时间:2021-04-28   点击次数:529 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行业主管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适应我省建设科技领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我省建设科技专家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我厅拟建立“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或行业的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国家及省建设科技领域的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长期从事科技项目管理或建设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与过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制,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各项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行业内资深专家可放宽至70周岁)。

二、推荐专业

按照建筑学、城市设计、建筑工程(含设计、施工、结构等)、建筑机械、给排水、水环境(含水质监测)、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含信息化)、城市园林、勘察、测绘、地下岩土、市政道桥、城镇燃气、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筑防腐、白蚁防治、装饰装修、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检测、建筑材料、建筑消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专业领域分别推荐。

三、主要职责

1.参与建设科技领域发展规划,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制定工作;参与建设科技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2.提供建设科技领域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协助建设科技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3.承担建设科技领域相关工程和课题的评审、验收等工作;

4.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相关要求

1.我厅将审核各单位推荐的专家,符合条件的作为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成员,聘期五年;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专家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审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故意隐瞒与申请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评审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举报查实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至所在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各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于2021531日前将《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551-628786961529ahjskjc@126.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411室(230091

附件:

1.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


附件:

1.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安徽省建设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